关于组织2015年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日期: 2015-03-27 阅读量:

 

 

各系(部)、各部门:

国家汉办已经启动2015年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招聘工作。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2015年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外〔2015〕8号)文件精神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—4月8日

二、岗位需求此次招聘岗位主要以孔子学院(课堂)和国外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,具体详情请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查询。任期一般为2--4年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组织纪律性强,有团队精神。

(二)年龄: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,身体健康。

(三)学历:具有大学本科(含)以上学历,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。

(四)普通话:须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。

(五)语言: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。

(六)其他: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;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;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申请人需经过所在系(部)推荐,学校审核同意后,才能进行后续报名程序,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。

(二)申请人必须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注册报名,填写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。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。1.身份证。2.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。3.《教师资格证书》或者《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》或者《孔子学院总部汉语教师证书》。

(三)资格审查国家汉办将对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考试人选,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本人。

五、选拔考试

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考试,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
1. 时间:4月24—26日。

2. 内容:汉语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、外语水平、心理素质。

六、录取培训考试合格者需要提交单位同意函等书面材料,需参加岗前培训。时间定于7月中旬,时间为3个月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七、派出待遇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【2011】194号文件)执行,教师赴国外期间,人事关系、档案管理方式不变。国外任期结束返回原单位工作。

请各系(部)根据系部教学工作需要,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,符合条件的相关教师请填写附件:《2015年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表》交至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公室,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将会同组织人事处提出初审意见,报学院领导审批。联系人:庞涛,电话13656106510;邮箱:185278195@qq.com。

 

组织人事处

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公室

2015年3月26日